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     编辑:陈钧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函〔2026〕126号),以及省科技厅、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全面覆盖、分类管控、协同共治、长效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责任制,做到排查整治不留死角、隐患整改闭环销号、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覆盖学校各单位用于教学、科研、实训的实验室,以房间为管理单元,聚焦实验室安全突出风险、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重点排查整治九类突出问题:

(一)选址布局与设施配备不规范

1.实验室选址未开展安全论证;功能分区混乱,实验、存储、辅助、办公区混设混用,未落实物理隔离措施;

2.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项目未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3.通风、防爆、电气、消防、应急防护、废弃物处置等安全设施缺失、破损、失效,无法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二)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不到位

4.实验室项目立项、设计、改扩建、设备采购、日常运营、实验内容变更等关键环节,未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

5.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要危险源的高校毕业设计,未提前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

(三)日常管理与隐患闭环治理不扎实

6.未按照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定级管控工作;

7.针对分散式、开放共享、复合型、交叉学科、移动式实验室,未制定专项安全防控措施;

8.违规搭建、使用非标设备和临时实验装置;

9.实验废弃物处置流程不规范;

10.物料、杂物违规堆放、混存混放;

11.隐患排查台账不健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12.未建立隐患有奖报告机制。

(四)重点危险源管控不严不实

13.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违规采购,储存、领用、处置等环节台账不完善、信息不真实;

14.高压、高温、深冷、强磁、强电、激光、高转速、高能量密度等高危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隐患突出。

(五)高风险实验管控存在缺位

15.高风险实验室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高风险实验操作过程无人值守,违规允许学生独立开展高危实验;

17.实验人员未按规范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18.擅自更改实验参数、违规调整操作流程;

19.高风险点位视频监控、气体报警、消防预警等安防设施缺失、失效;

20.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实验未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或管控措施失效。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

21.专项应急预案缺失或未及时修订更新;

22.应急物资、安全防护装备配备不足或过期失效;

23.未按要求每半年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24.事故处置、信息上报机制不健全,存在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等问题。

(七)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达标

25.未落实全员安全准入制度,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违规上岗作业;

26.常态化安全教育、实操实训、警示教育开展不规范、频次不足;

27.实验室安全宣传氛围薄弱,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八)安全投入与智能管控不足

28.安全专项经费无固定保障、专款不专用;

29.安全设施设备老旧落后,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偏低;

30.未推进安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缺乏智能监测、风险预警、违规识别等科技防控手段。

(九)辐射源、病原微生物等特殊领域管理不规范

31.辐射源未落实许可管理制度,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严格执行认可制度;

32.未严格遵守实验室辐射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有关管理规定;

33.存在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工作阶段

(一)摸底建档阶段(2026年11月10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各实验室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所辖实验室点位、所属类型、危险源类别、高危设备和风险等级等基础信息。严格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建立“一室一档”专项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等级准、要素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6年12月10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定时限、落实资金,确保整改闭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实验活动、停用实验室等管控措施,在整改验收合格前,严禁恢复实验活动。

学校将适时组织实地检查与整改情况复核,实行整改销号管理。

(三)常态管控阶段(2027年1月起长期落实)

各相关单位梳理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准入、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管理等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推动全校实验室安全动态分级管控、常态化排查督导,推进安全智能化建设,实现实验室安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四、其他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内容对照排查表(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报送至长安校区7314办公室。

联系人:陈钧、牛耕

联系方式:029-88303758


附件:1.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内容对照排查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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