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陕西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202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安排,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在建公房修缮、装修、改造项目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隐患,保障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压实工程管理主体责任
各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须依法全面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一)在施工期间须定期赴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寒假值班值守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监督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工序;
(二)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自查制度,规范项目变更签证的申报、审核、备案流程,严控不合理变更,确保《施工过程自查记录单》填写真实、完整、规范。
二、规范落实跨年项目现场保障措施
对于需跨年实施、过年期间停工的项目,建设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
(一)对作业区域、材料库房、设备存放点等关键部位张贴封条、设置醒目标识,留存封控影像资料;
(二)做好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防止出现损坏、污染等情况;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切断非必要电源,排查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各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结合项目实际:
(一)修订完善寒假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火灾、设备故障、极端天气、材料失窃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及相应措施;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明确应急联络人及联络电话,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三)提前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处置,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寒假期间项目管理工作,国资处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规范的单位及项目,将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停工整改。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20日